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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花蓮縣新城鄉犬貓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巡迴活動

112年花蓮縣新城鄉犬貓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巡迴活動

 

時間:05月15日~05月19日、05月22日~05月25日。

 

「 Rabies Ends Here. 」

為提升犬貓之免疫力,防止狂犬病的發生,避免人畜間傳播,提醒民眾狂犬病疫苗須每年注射一次。

 

*參加活動請注意以下事項:

  1. 飼主須年滿18歲,戶籍設於花蓮縣。
  2. 犬貓須滿3月齡。
  3. 活動現場僅提供動物狂犬病疫苗及晶片注射。
  4. 建議攜帶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寄出之粉紅色通知單,以便現場人員加速作業時間;若無此通知單則請攜帶飼主本人之身分證或相關資料(以避免同隻寵物多重飼主登記)。
  5. 犬貓如有敏感體質、懷孕、發燒、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不適合注射疫苗。
  6. 請飼主使用牽繩或寵物籃(貓咪請加用洗衣袋),並隨手清理寵物便溺,以維護活動現場秩序及乾淨。
  7. 於寵物注射疫苗後1小時內,若有臉部或眼睛浮腫、皮膚紅腫起疹、極度搔癢、呼吸困難、嘔吐、下痢甚至休克等過敏情形,請立即帶至動物醫院進行診治;而注射後3天內,注射處可能會有輕微腫脹、精神或食慾略差等情況,請飼主密切觀察,若上述情況仍未改善,也請儘速帶至動物醫院就診。
  8. 如有變更時間或地點,請依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網站公告為主。

 

★ 設籍於非高風險區域(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須自費140元/隻;其餘鄉鎮以及花蓮市國福里皆為高風險區域實施免費注射。

★ 目前花蓮縣公立狂犬病預防注射站有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吉安鄉公所、壽豐鄉公所、鳳林鎮公所、光復鄉公所、玉里鎮公所、豐濱鄉公所,除了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外,其餘鄉鎮市公所建議提前致電公所獸醫詢問及預約。

★ 委請動物醫院注射者,其收費方式依照本縣獸醫師公會規定辦理。

★ 如今年已施打疫苗則免再注射;領取之飼主存根聯證明單請留存以備查驗。

★ 民眾飼養之犬貓如逾期1年以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將被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聯絡資訊: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8227431 動物防疫股 #213

 

※ 如有變更時間或地點,請依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網站公告為主。

◆ 防檢局狂犬病專區: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