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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友善動物保護計畫 臨時人員 徵人啟事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建構友善動物保護計畫 臨時人員 徵人啟事

1. 職稱:臨時人員

2. 名額:1人。(正取1人,備取1人)

3. 性別:不拘

4. 工作地點:花蓮縣

5. 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本計畫經費執行完畢止,屆時自動卸職不得異議。

6. 資格條件:大學畢業,具汽車駕駛執照(手排尤佳)、需能配合假日輪值、不排斥接近動物、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7. 加分資料:獸醫師(佐)證書、其他專長證照及曾從事本工作項目業務相關資歷。

8. 工作項目:協助動物保護案件稽查、動物保護校園宣導、寵物登記、寵物絕育稽查與宣導、推廣流浪犬貓認領養及上級交辦等相關業務。

9. 聯絡方式:
(1)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汽車駕照、個人履歷表(請貼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男性請檢附兵役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如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以上皆為影本)。
(2)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逕寄至970花蓮市瑞美路5號,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動植物保護股收,合者通知面試,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並於信封上載明姓名及應徵建構友善動物保護計畫臨時人員,本案錄取1人(正取1人,備取1人)。聯絡電話:03-8227431#120蔡小姐
(4)本案以日計薪,按月支付(大學畢1,411元/日)若計畫變更,依計畫實際核定標準支付。

10. 報名時間:自111年4月14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