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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臨時人員 徵人啟事

1.  職稱:臨時人員

2.  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

3.  性別:不拘

4.  工作地點:花蓮縣

5.  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11231日止或計畫經費執行完畢止,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6.  資格條件:認真負責、具汽車駕照(手排駕照尤佳)、熟悉電腦操作、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需配合例假日輪班。

7.  工作項目:

1.  按照本所排定工作時程,赴本縣畜牧場及本縣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輔導運輸車輛落實防疫消毒、協助監測採樣、資料文件收取及電腦資料登打等相關防疫工作。

2.  上級交辦事項。

8.  聯絡方式:

1.  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個人履歷表(請貼照片並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汽車駕照影本、工作經驗證明影本及專長證照。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513)。(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達者,恕不受理)逕寄至970花蓮市瑞美路5號,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動植物鑑定股收,合者通知面試,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2.  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並於信封上載明姓名及應徵臨時技術工,本案錄取正取1人,備取1人,聯絡電話:03-8227431分機112 。本案以日計薪按月支付(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