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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徵人啟事(延長公告)

1.      職稱:臨時技術工

2.      名額:1人。(正取1人,備取1)

3.      性別:不拘

4.      工作地點:花蓮縣

5.      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21231日止或本計畫經費執行完畢止,屆時自動卸職不得異議。

6.      資格條件:大學畢業,有田間勘查農作物生長或病蟲害防治等相關經驗尤佳、具汽車駕照熟悉電腦操作、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等能力。

7.      工作項目:

(1)協助花蓮縣農藥販賣業者檢查、資料稽核、植物防疫及執行強化植物有害生物防範措施計畫等相關業務。

(2)其他本所臨時及上級交辦事項。

8.      聯絡方式:

(1)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個人履歷表(請貼照片並含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汽車駕照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及專長證照。

(2)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截止時間開始送()達者,恕不受理)逕寄至970花蓮市瑞美路5號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植物防疫股收,合者面試通知,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並於信封上載明姓名及應徵植物防疫股臨時技術工,本案錄取1(正取1人,備取1)
聯絡電話: 03-8227431 #204 廖先生。

(4)本案按日計件,以日薪按月支付(新臺幣1,500/)若有計畫變更,依計畫實際核定標準支付。

9.      報名時間:自112617日上午800分起至112628日下午1730分止(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30分至17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