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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防止高病原性禽流感疾病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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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防止高病原性禽流感疾病入侵
發佈單位
網管
發佈日期
201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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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表示,有關台灣西部家禽場發生H5N2亞型及H5N8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目前疫情統計至14日為止,共有6縣市合計39場次家禽場確診為感染禽流感病例,並已完成撲殺23場次。而本縣家禽飼養場共有107場,其中養鴨場49場,養鵝場2場,家禽屠宰場4場,自1月8日西部發生禽流感疫情時,本縣動植物防疫所已持續派員訪視及消毒共計完成83場次及家禽屠宰場2場次,目前本縣尚無疫情發生。
花蓮縣政府進一步說明,為因應14日中午屠宰場限制屠宰措施之解除,開放屠宰後送往屠宰場屠宰之水禽,應檢附由獸醫師簽署之健康證明,證明所送水禽外觀顯示健康,未檢附健康證明書之水禽不得進入屠宰場及屠宰,其所簽證之健康證明有效期為3日。
花蓮縣政府呼籲本縣養禽業者,應每日自主觀察家禽健康狀況,若出現扭頸、腳掌划水、眼眶紅腫、眼角或嘴角出血,腳脛潮紅等臨床症狀,或突然出現產蛋異常下降或急遽死亡,極可能感染本次確診之禽流感,請立即通報本縣動植物防疫所0800220005或各地鄉鎮市公所協助檢診確認及輔導,未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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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自16日中午後禁止活禽及生禽糞進入花蓮縣境
花蓮縣政府成立高病原性禽流感緊急應變小組 防堵疫情入侵
更新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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