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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自16日中午後禁止活禽及生禽糞進入花蓮縣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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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自16日中午後禁止活禽及生禽糞進入花蓮縣境
發佈單位
網管
發佈日期
201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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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表示:西部禽流感疫情持續擴散,自今(16)日中午後禁止活禽及生禽糞進入花蓮縣境,將由警察單位於重要交通點設檢疫站管制1週,由於家禽、禽類糞便可保毒,病毒可能藉活禽及生禽糞散將疫情引入,禁止活禽及生禽糞進入花蓮縣境可有效降低疫情爆發風險;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屠體、雞蛋及供作肥料使用經完整腐熟發酵處理後之禽糞,不在此限,希望可以將這波疫情阻擋縣境之外,目前花蓮家禽供應量尚可維持3-4天,後續供應則請業者共體時艱,調配以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屠體代替,共同防範疫情於花蓮爆發。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持續加強本縣養禽場疫情查報及消毒工作,至15日止已逐場全部完成本縣養禽場訪查,再配合鄉鎮市公所動物防疫人員每日巡察通報結果,目前花蓮縣尚無疫情發生。有關全台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截止14日下午6時止,採檢縣市共計8個縣市及採樣累計場數共計95場(14日新增9場),累計確診場數共64場(14日新增25場H5禽流感亞型),累計撲殺場次24場。確診場檢出H5N2禽流感亞型共22場、檢出H5N8禽流感亞型共10場,檢出H5禽流感亞型共32場。
花蓮縣政府呼籲民眾勿過度恐慌,目前感染禽流感傳人機率低,但仍請切勿餵飼及接觸野鳥,不要購買或飼養來源不明或走私的禽鳥,禽肉及蛋類食品要徹底煮熟後才食用,料理生鮮禽畜肉品及蛋類後要立即洗手、清理刀具,砧板也要徹底清洗後才再使用。本縣養禽業者,應加強防鳥圍網設施及驅趕野鳥,每日自主觀察家禽健康狀況,如突然出現產蛋率異常下降或大量死亡,請即通報本縣動植物防疫所0800220005或各地鄉鎮市公所協助檢診確認及輔導,未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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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禁止活禽及生禽糞入境有效降低禽流感爆發風險
加強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防止高病原性禽流感疾病入侵
更新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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