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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羅浩恩
  • 資料來源:資訊科

「花蓮縣狗貓躍動園區」是公立動物收容所,隸屬於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提供犬貓認養、絕育、動物訓練課程等服務。期待透過收容流浪動物、開放認養及相關動保教育,讓更多民眾尊重動物生命,關懷動物福利!

 

開放參觀時段

園區目前不開放隨到隨辦,參觀認養請先「來電預約時段」

園區電話:03 - 8421452

▲ 開放預約時段:每週(二)到(六) 

10:00-11:00(第 1 場)

11:00-12:00(第 2 場)

14:00-15:00(第 3 場)

15:00-16:00(第 4 場)

 

園區地址

「花蓮縣狗貓躍動園區」

▲ 請直接搜尋「花蓮縣狗貓躍動園區」,若搜尋地址不易定位。

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永豐路 255 號

 

認養須知

  • 到園前歡迎先至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瀏覽可認養的犬貓。

  • 可先填寫 認養前自我評估單 ,了解自己的認養意願與能力。

  • 認養請攜帶: 身分證(需年滿 18 歲) 犬隻牽繩 / 貓籠 開車前來 以完成寵物登記、帶犬貓回家。

 

認養流程說明

認養流程有 5 大步驟:

電話預約、確認地址

登記入園、認識流程

填寫自我評估單

參觀犬貓舍、互動

接受園方評估


請至花蓮縣狗貓躍動園區 Facebook 粉絲專頁,瀏覽認養流程懶人包。

 

 

  • 聯絡人:羅浩恩
  • 資料來源:資訊科
  1. 地址: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永豐路255號                                                                
  2. 聯絡電話:(03)8421452 

 

  • 流浪犬認養須知

一、領回、領養時間:

請飼主先撥打躍動園區電話預約

 

二、領養要件:

  1. 領養動物切結書及犬(貓)認養須知各一份
  2. 領養人身分證影本一份 (需年滿20歲)
  3. 寵物登記/轉讓申請表
  4. 狂犬病預防注射。
  5. 領養之畜主應行遵守事項
  • 領養人應善盡管領責任,將犬隻栓飼或籠飼,出入公共場所應有適當防護措施,不能任由犬隻任意遊蕩。
  • 領養人未善盡管領責任致領養之犬隻被捕捉者,該領養人依違法動物保護法第20條:寵物進入公共場所應由7歲以上的人陪同,具有攻擊性犬隻應由成人陪同,主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截處新台幣3仟元以上至1萬5仟元以下罰款。
  • 領養之犬隻無法再飼養時應送回中途之家,辦理犬隻棄養手續,切勿任意丟棄。

 

三、領回要件:

  1. 動物切結書一份。
  2. 領養人身份證明影本文件。
  3. 寵物登記證及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
  4. 未辦理寵物登記者,於領回前應辦理寵物登記並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
  5. 未領回者,將逕依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6. 如無意繼續飼養者,需親自至中途之家辦理犬隻棄養手續。

 

四、領養收費標準:

認領養流浪犬依認領養優惠措施收費
註:如辦理寵物變更登記加收100元

流浪犬認養

絕育動物

未絕育動物

登記費 免收 免收
免收 免收 免收
免收 免收 免收
合計 0 0

 

五、流浪動物捕捉收容之願景:

各鄉鎮市公所捕犬單位捕捉流浪動物應調整過去動員大批人力、物力進行街頭地毯式捕捉方式,改以專案捕捉及民眾陳情捕捉為主,並鼓勵民眾主動參與捕捉工作,既能撙節政府資源又可減少長久以來民眾對政府捕犬方式之詬病。加強教育宣導,建立民眾對「流浪動物中途之家」收容管理工作之信心,改變民眾與其「送死」不如「放生」之錯誤觀念,鼓勵民眾主動將不擬繼續飼養,或街頭拾獲,或依法自行捕捉之動物送交中途之家收容管理,減少任意棄養街頭之不當行為,根本解決流浪犬問題。

流浪動物中途之家應本「動物保護法」-尊重動物生命,關懷動物福利,落實動物保護之精神,善盡社會教育功能,宣導民眾發揮愛心以領養代替購買,以積極送養取代消極收容及非必要之安樂死,儘量讓適合民眾領養之收容犬於辦妥寵物登記、狂犬病預防注射及絕育手術後回歸人類家庭懷抱,增進中途之家收容效能,重建人類與動物間之和諧關係,消彌暴戾之氣,維護社會祥和。